二、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十一)支持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對新建且經國家、自治區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50萬元、20萬元(企業獲得2項同檔次中心的,只享受一次補貼),對經認定的、自治區級、柳州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不低于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建設補助;對新建且經國家、自治區認定的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二)對獲得廣西自治區級和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和100萬元的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三)對獲得、自治區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和工業設計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鼓勵建設工業設計中心,對新建工業設計中心按建設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助,對相關運營費用按每年40%的費用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四)對經認定的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其實施的服務場地、軟硬件設備、服務設施購置等服務能力提升建設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額的30%,給予運營機構補助,不超過200萬;開展小微企業服務類項目,按不超過年度實際運營成本的40%,給予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五)鼓勵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服務平臺、大型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等為小微企業提供各類科技創新服務。政府對其為小微企業提供檢驗檢測、工藝驗證、產品研制、試驗研究等方面的優惠服務,按所提供的實際優惠部分給予40%補助,每年給予每個服務平臺機構補助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
(十六)鼓勵小微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因購買服務機構的財稅、法律、培訓、融資、管理咨詢、市場開拓等服務方面實際發生費用,每年從柳州市小微企業“服務券”專項經費中給予小微企業補貼,每個服務項目使用的服務券金額不超過服務合同約定金額的60%,不超過3000元,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1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七)對為小微企業免費舉辦創業大賽、創業路演、創業沙龍、講座、培訓等創業活動和服務的創業基地,按實際支出的活動經費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適當獎勵;對獲得國家、自治區、柳州市創業創新大賽獲獎項目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商務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八)對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出版印刷及發行、動漫游戲制作、廣播電影電視創作與傳播、工藝美術品生產、文化信息傳輸以及重點出口文化企業的軟件研發應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按不高于當年投資總額的40%給予補助,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新廣局、市財政局)
(十九)鼓勵文創產業跨界合作與融合發展。培育新興文化創意業態,推動文化產業與制造業、現代農業、科技、體育、旅游、物流、建筑等產業的融合,支持利用數字技術、互聯網、軟件等高新技術支撐文化內容、裝備、材料、工藝、系統的開發和利用。每年培育認定一批優秀新興業態文化創意企業,給予每個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全市年扶持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新廣局、市財政局)
(二十)鼓勵發展特色文化產業。鼓勵結合當地歷史文化特點,深入挖掘開發特色文化產業。對小微文化企業將特色文化產業項目融入相關產品開發、生產性保護、開拓市場的,予以每個企業不超過10萬元扶持,全市年扶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新廣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
(二十一)鼓勵建設文化產業創業平臺。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企業、社會組織設立專門針對文化產業的孵化器、創業營等創業平臺,并提供公共技術、資源信息、投資融資、交易展示等各類公共服務的,對平臺或項目予以每個不超過20萬元扶持,全市年扶持總額不超過6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新廣局、市財政局)
(二十二)鼓勵小微企業積極開拓市場,對在我市工商注冊的小微企業參加由市政府、主管部門主辦的各類展會,提供一定數量的免費標準展位;對參加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境內外展會,對展位費、特裝等實際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實施優秀人才回鄉創業工程,鼓勵和引進優秀人回到柳州創新創業。凡廣西籍人才在我市轄區及五縣范圍內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創辦小微企業的,根據企業規模和注冊資金,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四)市商務委每年根據年度工作計劃,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商貿服務業發展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確定本年度資金重點扶持方向、扶持標準及相關要求,給予商貿服務業發展扶持。對一批定位科學、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產業集聚力強,并被認定為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二十五)對本類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直接補助和獎勵資金類扶持,如符合柳州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和柳州市政府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政府設立的相關基金的支持條件,優先通過基金投資參股的形式給予支持,并可適當放大補助和獎勵資金的額度。
三、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減輕小微企業負擔
(二十六)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參照國家財稅部門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
(二十七)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
(二十八)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型孵化機構(含眾創空間等)使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
(二十九)自2016年1月1日起,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地稅局、市財政局)
(三十)減輕創業創新企業收費負擔。取消征地管理費、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費、辦理戶口變更更正和機動車駕駛培訓許可證收費;對小微企業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土地登記費、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費、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新藥審批費等42項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暫停征收部分涉企收費,包括采礦登記費、企業注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工業產品許可證審查費、出口商品檢驗檢疫費;對企業免征城市園林綠化補償費、城市綠化用地面積補償費;并降低部分質檢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將現行對小微企業免征的國內植物檢疫費等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征范圍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責任單位:市審批局、市財政局等)
(三十一)政府采購產品、服務和工程,對各類企業同等對待。面向小微企業的采購項目不低于年度預算總額18%,采購評審中對小微企業產品可給予6%—10%的價格扣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十二)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建立服務業“個轉企”培育庫,開辟服務綠色通道,簡化行政審批手續。對于批發業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零售業全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營利性服務業全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其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全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及生產活動單位,轉型升級為個人獨資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設置2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予以企業一定獎勵。(市商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統計局)
東創網是響應國家創新創業政策、知識產權強國、科技興國背景下組建的一個科技型、知識型、輕資產、重服務的新型科創服務平臺,利用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改造傳統的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等科創服務,致力于為客戶提供政策大數據產品+知識產權+項目+資質榮譽的策劃、培育、申報、維護等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的新型科技創新服務。東創網持續為您更新相關政策~
【本文標簽】 柳州市 小微企業 政策措施 東創網
【責任編輯】東創網